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时间:2024-07-13 20:04:49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会保障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1

随着**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导游员作为支撑**区旅游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也必定要随着潮流寻求自身的发展,但目前导游员社会保障却没有及时跟上,因此要认真分析其中的问题,找出原因,积极解决,来保障导游员的切身利益,让各位导游员更加无后顾之忧的为**区旅游发展贡献力量。

一、**区导游基本情况

目前**区有旅行社34家,其中属国营的有4家,**区导游服务中心为**区旅委名下非法人机构。**区目前有导游员574人,其中挂靠区导服中心的为547人,挂靠旅行社的27人。其中男性导游314人,女性导游260人,具有本科学历的38人,专科学历的149人,导游年龄以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出生者为最多,约占整个导游的86%,2002年及以前取得导游资格的人数为223人,2003-2005年的有114人,2006-2009年的有236人,中级导游21人,初级导游552人,有固定职业的兼职导游员约占三成,也有部分导游经商。

**区导游规模这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主要原因一是在于近些年**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市场供不应求,二是社会就业压力和竞争加大,院校毕业后暂时报考导游做为谋生的手段和职业。但由于**地区旅游业存在着季节性差异,从而也造成了导游在旺季明显不足,但在旅游平季和淡季多数导游闲散在家的现象。

二、劳动关系状况及薪酬

**区导游95%是挂靠在**区导游服务中心,导游员与中心签订挂靠协议,挂靠在旅行社的导游员由旅行社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度**区在职职工平均年工资根据区统计部门数字为28252元,最低年工资不足1万,**区专职导游平均收入为3-4万/年,高者10万,低者2万。兼职导游员收入目前没有纳入调查范围。我区导游员的薪酬主要采取计件工资模式,目前**一日游工资约为100元,二日游约为150元,山下景点为:半日游30元,一日游40-50元,较09年同期对比无明显增长。

三、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区导游服务中心每年都为导游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兼职导游的养老、医疗保险其所在单位已办理;全职导游中城镇户口的导游既可自行购买,也可通过导服中心统一购买;全职导游中农村户口的如有意愿可通过中心统一购买。医疗保险普及程度较高,导游员基本都已购买,失业保险的普及程度较低,目前**区导游员购买失业保险的导游员很少,而农村户口的导游员由于身份的限制不能购买此保险。导游服务中心是导游的挂靠机构,不从导游或旅行社处取得收入,因此导游员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由导游员自理。目前保险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导游员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也大有提高,在医疗保险这块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普及推广,导游员的医疗保险已基本完善。目前主要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一是导游员意识仍未跟进,二是我国的保险制度也正在完善当中。

四、其他情况

**区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如是城市户口并在限定的年龄以下可以自行购买养老保险等,而农村户口的需是个体经营户才能购买,对自由职业者无特别政策。而**区的农村户口导游员可以通过中心这个平台购买到养老保险,因此在社会保障方面导游服务中心起到了一个平台的作用,费用还是由导游员自理。旅游企业除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工会外,其他规模较小的都没有单独成立工会。

五、建议

1、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根据**区旅游市场的现有状况及**区导游员的规模状况分析,**区内旅行社吸收导游员的能力在短期内不会大幅提高,因此导游员更多的还是自由职业者,因此建议逐步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对城镇户口及农村户口的应采取统一平等的政策,充分保障导游员的权益。

2、充分发挥导游管理机构及旅行社的作用

导游员的使用都在旅行社,规范旅行社对导游的使用,探索导游社会保险的累计合成制度,即将全年保险费用分解到每个团,从旅行社汇集到导游管理机构进行累计,从旅行社取得此费用后由导游管理机构统一购买。

3、完善导游员等级管理

实行导游员职称管理制度,将薪酬根据等级分级管理,一是可以适当的提高导游薪酬,二是可以形成导游员的职业追求。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2

前言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目前,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社会保障的群体而言,可以分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随着大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日渐增多,不仅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而且暴露出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国大学生当前在医疗、基本生活及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现状,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这一特殊教育弱势群体,国家,学校经过积极探索,在立足我国国情和教育状况,保证整体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取得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协助他们就业,成为举国探讨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在保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我此次社会调查的内容是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所调查的参加保险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等及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

本次的问卷调查主要是通过以问卷方式进行,样本总量为120 份。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以及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及意义,参加保险的项目,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等进行调查。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大学生对社会保障了解不同,宣传力度不到位,教育没达到应有的水平。总的来说,大学生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反映出三种现象:其一,发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如果不 ……此处隐藏38950个字……告12

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和问题而进一步了解我国民族社会保障政

策,并对其不足之处加以讨论,对问题进行解决,从新的时代要求和新的实际出发,以实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谱写全国各民族大团结新的壮丽篇章.

调查过程:

一. 民族地区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现状

目前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较为快速,而位于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较为缓慢。主要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分配位置及政策的不平衡。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5个少数民族大都分布于欠发达的西部边疆地区,人口虽占全国总人口的7%,土地却占国土面积的63.4%,各民族地区发展水平差异极大。由于长期的自然演化和历史发展变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6500万贫困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人口。

在今天,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也浸透着民族地区牺牲局部利益的无私支援。从全国情况分析,发达地区的产品结构,以深度加工的、附加值高的制成品为主,精加工产品占有较高比重;而民族地区的产品结构,则是以原材料、一次能源、半成品、初级产品为主,精加工产品比重极低。在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下,民族地区创造的部分经济效益,以潜在效益、潜在价值的形式转移到了发达地区。所以,民族地区人口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袭击,生活失去基本保障时,从国家获得基本保障是其基本权力之一。

显然,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不能与沿海城市和发达地区同步发展和一个模式的,这是由其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研究中国社会保障问题时,必需将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做为一个单独的议题提出来,纳入研究视野,绝不能只以城市或发达地区为“样本”。而且这样的研究结果也是没有普遍意义的,构建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完备和残缺的。剥离开少数民族地区,事实上也不可能建立符合中国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总的来说,我国当今的民族地区的保障制度仍然不完善,民族地区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与其目前所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不成正比,我国应尽快推出相关政策,以平衡我国社会保障东西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从而总体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1城乡社会保障失衡,社会保障权利严重缺失,保障体系极不健全。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城镇社会保障速度发展相对于农村较快,内

容也较为齐全、完善;而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仅在社会救济、救灾、优扶安置、五保赡养方面有所体现,这些虽然是针对民族地区设定的,极具针对性,但是由于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民失去土地,从而对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需求更为迫切。但是,目前我国对于与少数民族息息相关的政策还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导致这种情况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缺乏农村人民现实生活的基本选择则。

2.保障体系脆弱,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日益拉大

.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民族地区农村低保起步晚。20xx年以前,全国建立城乡低保

制度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省,主要是沿海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民族8省区实行的是传统的农村特困户救助政策,基本没有实行农村低保。20xx年以后,随着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民族地区才相继开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

民族地区农村社保水平低。从20xx年第二季度农村低保标准看,呈现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现实差异。统计显示,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年600元的县、市、区数,全国平均水平为35.7%,东、中、西部分别为12.3%、38.3%、59%;农村低保标准超过1080元的县、市、区数,全国为15.7%,东、中、西部分别为39%、4.8%、2%。京、沪两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越过1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至20xx年第三季度,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2663个涉农县(市、区、旗)全面实施。全国平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元,上海233元,广东134元,贵州56元,新疆53元,云南52元,内蒙古51元,广西46元,青海45元,宁夏37元,西藏22元。民族8省区都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不仅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也存在较大的差距。20xx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69.6元,西藏、宁夏、青海由于城市人口较少,人均保障水平略高于全国水平,分别为225.5元、172.3元、171.9元。其他民族省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168.2元、贵州150.6元、广西147.5元、内蒙古147.1元、新疆131.1元。同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月83.6元,内蒙古100.7元,西藏106.1元,青海103.4元,新疆85.2元,贵州85.4元,云南81.4元,广西74.5元,宁夏71.9元。可见,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标准又大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一低一高反映了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3.社会保障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有管社会保障的规定是由劳动、

人事、卫生等部门有关职能指定的。国家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立法失去了应有的参考和根据。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本身发展的落后性也导致其地区的社会保障立法与东部相比有明显的滞后性,社会保障工作很多时候只能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推行。从而可知,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立法的滞后严重的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和推行。

三.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现状和问题,我结合我国国家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 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收入,建立覆盖面广、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是其根本,在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前提下建立多

方面、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在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方面的完善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迫切需要的。

2.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完善,社会保障的资金管理成为重要的一部分,这需要我们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对此,我们应首先拓宽集资渠道,鼓励人们捐献,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的收集;其次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机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3.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法律建设

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法律建设中应注重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比较研究和借鉴外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成功经验,寻求科学的立法方法和途径,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科学依据。尽快建立起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点、适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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