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确保全乡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乡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深化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略,探求规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烟花爆竹在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分析,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科学制定消除、治理隐患的措施,及时将各项整治措施认真落实到位。
通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完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乡范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体系。
三、整治重点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的主要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储存,对零售单位的配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流向登记的完整性。
零售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环节包括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周边环境的安全性、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
非专店式零售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是否实行专柜专人销售、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深化整治。
一是对烟花爆竹产品储存仓库(场所)定期对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执行。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行业协会自律章程规定,规范进货渠道,建立流向登记制度。
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进货,零售单位从本地批发企业进货,不得跨层次进供货。
三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制度,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管理,发挥其安全标签和责任标签的作用。
四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做好产品配送和回收工作,杜绝零售单位私自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烟花爆竹运输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是否按规定向运达地乡级政府公安部门申请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随车携带;运输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
3.罚没和废旧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销毁、处置。
4.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制定“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定期例会制度;“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落实,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自查阶段:20xx年1月—3月。
(二)整治阶段:20xx年4月—6日。
(三)督查阶段:20xx年7月—9月。
(四)考核阶段:20xx年10月—12月。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并将20xx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乡安监办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营销企业和常年经销的零售网点的安全整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罚没产品销毁处置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工商行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
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排查、治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制3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改”、“三违”和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行为。
要依法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2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力消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和不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1、基本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
2、基本杜绝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
3、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规范经营;
4、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范;
5、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100%。
二、整治步骤: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至20xx年3月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3日至1月31日)。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整治方案;
2 ……此处隐藏19188个字……名执法人员携执法车辆参加执法行动,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派员配合。
联合执法小组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负责联合执法过程的警力保障。
五、工作内容
(一)对店面存放、私库储存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二)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者立案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镇(街道,管委会)应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分局(站、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和反馈工作信息,以利执法查处工作快捷高效。
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市联合执法小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纵向联动。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8根据《XX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自20xx年X月至X月,在全省/市/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力整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省/市/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基础股和审批股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省/市/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以及县吉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
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的问题。
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的问题。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的问题。
5.根据实际情况应当整治的其他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X月X日前完成)
各乡镇和市县应急管理局围绕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本辖区批发经营企业配送烟花爆竹的车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齐全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现象;批发经营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是否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代办费;对辖区烟花爆竹开展监督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的问题。
除此之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自我剖析是否还存在其他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的检查情况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XX省/市/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监督检查(XX月底前完成)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省/市/县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N家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零售店(点)存放的非法、“三无”、套牌和未贴流向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无证经营零售店(点)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现场没收,并及时移交县应急管理局集中销毁;对发现的零售店屡教不改超量存放,特别是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三)整改提升(12月)
各乡镇、市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同时系统梳理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精细精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市县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好自查自纠。
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力推进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治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三)加强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网络、信件等举报渠道的作用,公开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的腐败问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
(四)严格依法履职。
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线索,经调查属实的,要及时移交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并与纪委监察部门沟通,做到严查快办,严肃问责,确保有案必查,查有结果。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要加强信息报送,X月份起要及时报送《XX市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清单》,同时及时整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作为月工作动态信息(条目式)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XXX(市县应急局507室),联系手机号:138XXXXXXXX。
举报电话:XXXX-XXXXXX。